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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职业教育集团交流协商工作管理制度
作者:铜仁职教集团秘书处  来源:  浏览量:93 日期:2023-09-26 14:02:22 

 

铜仁职业教育集团

交流协商工作管理制度

 

加强铜仁职业教育集团各成员单位之间沟通、交流、协商,促进集团内部高效运行和管理信息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有效流动充分利用,根据铜仁职业教育集团章程,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 铜仁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明确为交流协商工作的日常办公机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

 推进铜仁职教集团沟通交流协商主要形式主要有会议、考察职教集团信息平台交流的方式实现

集团会议制度已由铜仁职业教育集团章程作出基本规定

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的考察由各成员单位牵头组织实施,集团秘书处协调指导,同时可邀请集团理事会领导指导。

  • 集团信息平台主要依托职教集团网站、微信群等信息化平台,及时发布集团工作信息与成员动态,为集团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提供及时优质的信息服务

第四条 集团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保证真实可靠,严禁制造、发布虚假信息

 集团成员单位信息应反映最新近况,信息传递应及时,处理应及时。

 集团信息平台信息管理

1.集团成员单位是信息的直接责任者,发布信息至职教集团网站的必须经过本单位负责人签字;

2.职教集团信息提供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合法合规性承担责任。

凡代表集团的工作信息必须由集团秘书处审核发布。

 集团信息平台定期发布职业教育发展最新动态、人才供需信息、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等集团交流信息,推进集团成员深度合作与协同发展。

  集团内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开展的集团内单位会议和考察活动产生的信息由发起单位编辑处理,及时发送至秘书处,同时,应当在每年7月和次年1月报送校企合作工作总结。企业成员单位不定期根据需要报送用工和项目合作需求信息,同时每半年报送一次校企合作工作总结。

第十条 本办法由铜仁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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